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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二零一六年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3-02   来源:学术委员会 访问量:

○一六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校学术委员会

(2017228日)

    2016年,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致力于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与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的作用,积极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积极配合学校学科评估及“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与高水平院校以及校内各学院之间的交流与调研,为学校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智慧。2016年,校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了工作职责,在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为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学科发展交流研讨会,对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审议。重点了解上述学科的学科发展趋势、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以来学科建设和发展情况以及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的优劣态势比较、影响学科发展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发展规划的调整、提高学科整体实力的新举措、学科交叉合作的切入点、学科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共性问题和本学科特殊问题等。

    (1)结合学科汇报,委员们深入分析学科发展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于2016年5月初对上述学科重点建设顺序进行了实名投票,并逐一提出了多方面的建设发展建议。

    (2)在学校调整学科布局,优化学科机构,促进学科发展的关键时期,从凝练学科方向、学科重点建设和交叉融合等方面,校学术委员会发挥了审议与咨询作用。针对学校17个一级学科的评估准备情况,专门组织了常务委员听取各学科的专题汇报,于2016年5月底完成了对各参评学科填报的《学科评估简况表》逐一进行评定和指导工作。

    二、严格把握学术标准,积极推荐人才

    校学术委员会重视发挥各位委员在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优势,请各位委员利用各种渠道向海内外积极宣传学校的人才需求和招聘政策,为学校大力举荐各类人才。根据学校人事处提请审议的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人才计划申报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议,坚持学术标准,确保人才推荐质量。

    (1)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了我校《职称评审规定》和《人才引进与支持办法》等系列文件。经过多次多轮的审议和讨论,于2016年4月前完成了对学校引进人才工作、人才职称评定标准、评定机制、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程序及优先申报条件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的任务,发挥了学术引领作用。

    (2)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国内外高水平学者,优化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水平,提升学校国际、国内影响力, 2016年8月,校学术委员会完成了对《河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短期聘任办法》的审议工作。

    (3)校学术委员会审阅了推荐河北省“杰出专业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有关材料,于2016年8月完成了分类评定排序工作。推选出河北省“杰出专业人才”2名、河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名、河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

    三、以质量建设为根本,针对教研、科研导向提供咨询意见

    校学术委员会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对学校学术资源配置提供意见建议。

    (1)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委员对《河北工业大学教研、科研绩效核算量化积分办法》进行审议,于2016年6月为学校教研、科研绩效量化核算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作为专家组成员,积极参与各项科研评审活动,为“教育部辅导员专项”“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评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天津社科规划校内评审”“河北省四个一批人才项目评审”等提供咨询意见。

    四、推进师德学风建设,积极预防学术不端行为

    组织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4月13日,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校学术委员会通过邮件的形式组织全体委员对该文件进行学习,明确了学术不端的7种行为,并对学术治理工作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讨。

    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向采取“零容忍”态度,对于受理的举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责成学术道德专委会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展开工作,要求院学术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并独立进行调查和取证,必要时委托同行专家提出评审意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学术处理意见,由校长办公会做出决定后执行。

    五、切实发挥学术指引职能,加强自身组织建设

    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教学指导、评定人才学术水平、学风引领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相应程序,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学术事务治理。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非常重视同学校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就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于2016年6月召开工作座谈会。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时任校长及发展规划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围绕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和学校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在加强学校学术规划和学术委员会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学术委员会“权力清单”、整合全校力量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强化行政为学术服务的理念、学术资源的公平配置、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学术梯队、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改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协调好引进人才和本校人才的激励政策、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基本办公条件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2016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工学院等对委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展望2017年,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学术委员会运行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完善学术事务的规划决策机制、改进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构建学术团队建设的可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